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凝练教学工作成绩,扩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做好申报湖北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根据湖北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规划,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趋向,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推广价值,在本科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成果,或者由我校牵头、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对教学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为近四年项目,且需经过两年的实践检验,具有先进性、示范推广作用。已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不再申报本次评奖。
二、申报条件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我校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的人员。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且须均符合以下条件:
三、表彰奖励
1.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级,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2. 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从本次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本通知附件不印发纸质版,各单位可登录教务处网站:
http://www.wids.edu.cn/list/175.html,或在教务QQ群下载。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