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0-07-01 16:26:39|浏览人次:676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凝练教学工作成绩,扩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做好申报湖北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根据湖北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规划,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趋向,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推广价值,在本科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成果,或者由我校牵头、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对教学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为近四年项目,且需经过两年的实践检验,具有先进性、示范推广作用。已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不再申报本次评奖。

  二、申报条件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我校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的人员。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且须均符合以下条件:

  1.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精神,为人师表。
  2. 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三、表彰奖励

    1.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级,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2. 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从本次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6份及电子版);
  2. 成果支撑材料(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3. 《2020年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一式1份及EXCEL格式电子版);
  4. 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张睿;联系电话:81731893 ;电子邮箱18195025@qq.com。

    本通知附件不印发纸质版,各单位可登录教务处网站:

    http://www.wids.edu.cn/list/175.html,或在教务QQ群下载。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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