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10-16 10:44:09|浏览人次:176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事件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处置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的目的是在保障实验室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防范安全事件发生的前提下,让学生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等对实验室引发的灾害性事件的发生,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并掌握正确的应对措施,确保实验室人员在事件发生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做好事件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第四条  本预案为教学和科研实验室所涉及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物污染、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等引起的各类安全事件的基础性应急预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专业化、具体化的应急预案,并于每年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章  管理和职责

    第五条  为有效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指事态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破坏生态环境可能波及校外,需要校外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对校园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造成人员伤害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较大财产损失,或校园生态环境遭受到一定程度破坏,需要整合学校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较小范围内对校园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局部受到影响,但凭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事件属于学校事故灾害类特发事件,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牵头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该类别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实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牵头组织该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承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学院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指挥工作,事件处置中各有关单位相应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校办公室:发生Ⅰ级事故时,协调各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指令和调动,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关于事件抢险救援的指示,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发生Ⅱ、Ⅲ级事故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在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2-4小时内,酌情向教育部、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报送事件处置情况。

    (二)党委宣传部:发生Ⅲ级(含)以上突发安全事故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向外界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开展网络舆情监管、预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等。

    (三)教务处: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2小时内酌情向环保部门及安监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及时向上级转达环保及安监部门的指示;负责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监测、治污、化学废弃物处置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学校报送信息。

    (四)保卫处:组织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负责布置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巡逻,保持校园内救援通道的畅通;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2小时内酌情向公安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配合事发单位或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灭火,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做好事件应急救援总结工作。

    (五)后勤保障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交通等保障工作。

    (六)校医院:负责在事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实施现场救治及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及时与附属医院等联系求助,将超出校医院救治能力的病员及时转送至相应医院;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2小时内酌情向卫生部门报送事件信息、请求支援。

    (七)学院:根据本单位涉及的危险源的种类及特性,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负责本单位内Ⅳ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本单位Ⅰ、Ⅱ、Ⅲ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第三章  处置程序

    第八条  学校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各部门应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置。

    (一)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根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处置办法施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根据安全事故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或119求助;同时立即向实验室主管人员报告,实验室主管人员上报学院领导。

    (二)实验室主管人员保护现场,学院迅速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和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学院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及时、妥善指挥现场施救工作。

    (四)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相关成员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四章  应急措施

    第九条  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一)第一时间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二)迅速查看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诱发次生灾难。

    (三)果断、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采用水冷却法灭火;但对珍贵图书或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2.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的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3.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四)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五)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十条  实验室触电、创伤、烫伤应急处理预案

    (一)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马上联系医院救治。

    (二)在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金属锐器损伤、被动物咬伤、被昆虫叮咬等情况下,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三)如果受到烫伤,伤处皮肤未破时,可涂擦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用碳酸氢钠粉调成糊状敷于伤处,也可抹獾油或烫伤膏;如果伤处皮肤已破,可涂些紫药水或1%高锰酸钾溶液。

    第十一条  玻璃器皿刺伤或切割伤应急处理预案

    (一)受伤人员马上脱下工作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碘伏或酒精进行皮肤消毒。

    (二)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溢出污染。立即戴上手套,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物质或受感染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让其作用30分钟后清理污染场所。所有用于清理的抹布、纸巾按医疗垃圾处理。

    (三)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试管破裂。如果机器正在运行,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工作人员戴上手套使用镊子清理玻璃碎片;离心机内用1%消佳净擦拭两次,擦拭用的抹布按医疗垃圾处理。

    (四)眼睛溅入感染性物质。第一时间用清水冲洗眼睛,并立即护送至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五)手部污染。如果是一般污染,先用清水冲洗双手,再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洗(至少10秒钟),用清水冲洗后用干净的纸巾擦干,用酒精擦手;如果是重度污染,先用1%消毒水浸泡双手(5-10分钟),再用清水和肥皂水清洗。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化学品伤害事故主要有三种:化学品伤害皮肤、眼睛等外部器官;毒气由呼吸系统进入体内引起中毒;误食毒物引起中毒。化学品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主要是救护受伤害的人员。

    (二)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洒在身上,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视情况轻重及时送往医院就诊。

    (三)如果发生气体中毒,应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并疏导学生撤离现场。将中毒者转移至安全地带,解开领扣,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者如已出现昏迷症状,应立即做人工呼吸。上述情况,视严重程度拨打120急救。

    (四)如果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

    1.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送医院救治;

    2.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第五章  事故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卫处与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领导作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各单位要制定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