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11-20 16:46:24|浏览人次:185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编写符合时代精神并体现学校办学理念、突出办学特色的教材,呈现教材建设成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次申报仅限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鼓励和优先支持以下类型教材建设:

  (一)与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相配套,反映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内容与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反映我校学科和专业优势与特色的教材。

  (二)体现“四新”建设成果,反映相关学科专业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的教材。

  (三)深化产教融合、艺科融合,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体现协同育人模式创新的教材。

  (四)已出版和拟修订再版的教材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立项申请人(第一主编)应为我校专任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教材编写过程中,能独立完成50%以上的工作。同一项目申请人(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三、申报数量

    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每个专业限报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每个教研室限报1项。

   四、建设期限和资助

  (一)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前3个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二)本次列入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按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学校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所需经费由学校与出版社或资源制作服务商统一结算。

   五、项目管理

  (一)主编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教材编写及与出版社对接等工作。有关法律责任由主编自行负责。

  (二)项目研究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编写计划、负责人或主要成员,若确需变更,由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教材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方可出版或校本印刷使用。

  六、申报程序

  (一)采取主编负责制,由申报教师完成并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各教学单位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3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附电子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教学单位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3年11月29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得一堂218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汇总与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已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请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组织教师编写贴合我校实际的高质量教材,进一步推进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韩 洁    电话:81731893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3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