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和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新增,且2024年招收首批本科生的普通本科专业。
2.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新增,目前已开展招生且未申报备案的普通本科专业。
二、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
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由学院组织专家自评。学院对自评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和改进措施。
2.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复评。
(二)省学位办审核
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由省学位委员会按程序审定并公布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
(三)发文公布
省学位办综合专家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程序审定后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目前已开展招生且未申报备案的普通本科专业需报送《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2024年招收首批本科生的普通本科专业需报送《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2024年首次招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3)。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材料纸质件送至教研科,电子版材料请相关学院按审核对象分两个文件夹整理,即“2024年招收首批本科生的普通本科专业”和“已开展招生且未申报备案的普通本科专业”两个文件打包发送。
联系人:韩洁 电话:81731893
附件: 1.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