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专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教育数字化需求,坚持“以本为本”,牢固树立“学生中心”理念,以教育部“四新”建设要求和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艺术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
坚持德育为先,深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育人功能,切实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充分落实到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质量标准,夯实发展基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课程体系要求修订人培。工科类专业还需参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类补充标准,将专业认证要求、科技发展前沿融入人培。本次人培修订要基于2023年及以前的成功经验,修订前后内容应有继承性和稳定性,既要减少对学籍变动、重修学生产生的不利影响,又能够进一步根据专业领域的知识发展和社会人才需求变化以及《国标》的要求做出恰当调整。
3.坚持学生中心,注重产出导向
基于“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教育理念,进一步明确本科人才社会需求与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之间的关系。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准确把握本专业领域未来发展趋势及社会需求,以发展的眼光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促进学生发展的视角设计学生的毕业要求,使其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4.强化“四新”建设,推进交叉融合
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深化艺科融合。打破学院壁垒,开展跨专业互动与整合,探索师资、课程、实验室共用共享,促进艺术与科技融合。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力度,形成产业与教学融合的良好生态,构建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多元化课程体系。
5.强化数字化思维,优化课程体系
深入贯彻学生中心发展理念,优化通识教育课程,精炼整合专业课程,融合创新实践课程。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行业技术发展、最新科研成果等引入课程之中,探索人工智能背景下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改革。以教育数字化转型为驱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提高教师数智教学能力,鼓励教师利用现代教学技术开发线上教学资源,变革教学方式,大力开展新技术赋能的混合式、体验式、探究式教学。
6.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应用能力
注重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加强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之间的紧密联系。完善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对实验实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优化设计,突出实验实训的基础性和应用型,保证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能实不虚”的原则下加强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应用。
三、整体设计
基本框架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授予学位、毕业学分要求、主干学科、主干课程、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教学进程表等。
1.培养目标
结合学校的服务面向定位、人才培养定位,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区域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和职业能力需求,响应“四新”改革要求,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须包含本专业旨在培养XX人,应具备XX素质,掌握XX能力,能从事XX岗位工作等要素。专升本专业和对应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致,工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最新要求。
2.培养要求
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明确的培养要求,应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细化,指标点应层层递进,主要说明学生需要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需要具备的专业实践工作方法与技能,以及需要具备的本专业职业道德、规范与素养。培养要求应具有可衡量性,可教、可测、可达,要清晰表达能力要素,要有内在逻辑,并能引导课程设计,从而达到对培养目标的有效支撑。工科类专业在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合理搭建毕业要求框架的基础上,须根据《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见附件1)相关要求对框架进行优化,科学描述毕业要求一级指标。
3.毕业要求
(1)总学分:各本科专业应修读总学分应参照《国标》要求做合理安排,具体详见《各本科专业毕业生应修读总学分》(附件2)。
(2)学分与学时折算标准:理论教学(含理论+实践)每16学时计1学分(超出部分达到8学时不足16学时计0.5学分,不足8学时不计分);大学体育、单独设置的实践课每30学时计1学分(超出部分达到15学时不足30学时计0.5学分,不足15学时不计分);集中性实践环节原则上1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原则上2周/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
(3)实践教学:包括课内(非独立设课)实践教学、独立设置实践教学、集中性实践环节。文、经、管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25%,工、农、医类≥30%,艺术类≥35%。各专业实践类学分比重均不得超过50%。
4.培养目标实现矩阵
(1)课程须高度支撑培养要求,课程名称须高度符合课程内容。
(2)课程矩阵要体现课程体系对所有培养要求的合理支撑,每门课程至少有一个高契合度(H)。
5.教学进程表
(1)课程结构
课程教学按类别分通识教育类、专业基础类、专业核心类、专业方向类、集中性实践环节五部分。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公选和限选三类,各专业选修课程应根据《国标》对选修课的要求设置选修课,《国标》中无明确要求选修课比例的专业,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可在25%左右(含通识教育选修8学分)。
(2)教学安排
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的分布、开出形式符合《国标》要求,先修后续关系符合专业教学规律;课程安排应前紧后松,原则上第6学期(含)以前应结束所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第7学期期中前(第10周)基本结束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选修课程教学任务,同时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课程编码
课程编码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般为:教学单位代码(第1—2位)+学制代码(第3位)+课程流水码(第4—9位)(建议将4,5位列为专业代码)。
①教学单位编码
食品与 生物科技学院 |
商学院 |
信息工程 学院 |
环境设计 学院 |
公共艺术 学院 |
成龙影视传媒学院 |
公共基础课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07 |
亚心护理 学院 |
时尚设计学院 |
美术馆 |
陶艺馆 |
招生与 就业处 |
学工处 |
教务处 |
08 |
09 |
95 |
96 |
97 |
98 |
99 |
②学制代码
本专通用课程 |
本科课程 |
专科课程 |
专升本课程 |
0 |
1 |
2 |
3 |
四、其他说明
1.通识教育类课程由开课单位和上课单位共同商定达成共识后执行。思政、英语、体育、创业基础、军事、劳动、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社会实践课程为必修课程。
2.原则上,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不得超过64学时。
3.原则上,每个专业都要有一定数量的纯理论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除集中性实践环节)。
4.学时学分及教学大纲完全一样的同一门课程,本科和专升本可共用一个课程编码。除通识教育类课程外,本科和专科课程名称和编码不得相同。
5.专业核心类课程的设置应充分论证,科学设置,不分模块。
五、工作进程安排
1.5月31日前,教学单位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分工,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论证工作,将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档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进行形式审核,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4。
2.教务处根据各单位提交人才培养方案的情况及时组织审核,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相关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的反馈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将电子档定稿及有签字盖章的纸质档定稿于6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3.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各专业负责人在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方案的系统录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修订课程大纲,按照培养方案中学时、学分及课程大纲落实课堂教学。课程大纲相关修订工作后续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由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企业行业专家等组成的组织管理专班,负责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加强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完成对毕业生、企业以及高校等相关调研论证工作,组织专业负责人、本单位教师、企业行业专家密切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调研人才需求并进行论证、审核。
3.有效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完成后,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执行,教务处进行监督和检查。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异动申请以及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本次修订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2024年开始对4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实施。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