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4-06-03 09:19:29|浏览人次:1126

校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本校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服务和引领加快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1.申报范围

   校属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均可申报。

   2.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不超过1项。

   三、项目类别

   1.学术成果计划项目

   本项目聚焦湖北省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2.共同体建设项目

   本项目针对本校或本领域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专题研究。

   四、申报办法

   1.课题申请人可依据《2024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课题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主持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课题申请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专项课题须注明专项所属类别,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4.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承担有校级或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教育部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5.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收回相应经费。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按照类别分别填写评审书及活页(附件2、3),活页内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相关信息用×××、××××××代替。否则,不进入评审程序。

   2.各单位在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基础上,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6月20日前将纸质版《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材料均采用正反打印,A3骑缝装订。

   3.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力量较强、预期成果重大的项目,学校将推荐申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联系人:韩洁          联系电话:81731893  

   邮箱:57320948@qq.com

 

附件:1.2024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学术成果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3.共同体建设项目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4.申报汇总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24年6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