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跟国家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契机,着力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索形成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水平。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范围
校属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两类。委托项目包括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类、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类项目;一般项目为除了委托项目之外其他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一般项目各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委托项目各类别,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的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反映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总体要求,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项目经所在教学单位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上报。
(二)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意参与省级推荐的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放宽至中级职称。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承担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所有参研人员当年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申报时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单位申报总数的80%。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需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申请简表》(附件3),《申请书简表》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单位”等字眼代替。
2.各单位在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基础上,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9月2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简表》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材料均采用正反打印,A3骑缝装订或A4胶装由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3.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力量较强、预期成果重大的项目,学校将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对申报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时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联系人:韩洁 联系电话:81731893
邮箱:57320948@qq.com
附件:1.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