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设院[2023]35号)文件精神,按照教学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及录取原则
(一)转专业条件
1.基本条件:我校经国家统招入学的202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专升本)且无任何违纪记录,可以申请转专业。
2.限制条件:艺术类、普通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别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不同专业类间原则上不得互转专业,同一艺术专业类按不同录取规则录取的原则上不得互转专业。
(二)录取原则: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及格的,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工作程序及安排
序号 |
日期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1 |
11月11-15日 |
计划制定 |
各学院报送本单位转专业接收计划、条件。 |
2 |
11月19日 |
计划公布 |
教务处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见附件1)。 |
3 |
11月20-29日 |
学生申请 |
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需亲笔撰写不低于1000字的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学籍工作处理意见表》(见附件2),武汉校区学生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红安校区学生报教学主任办公室H5-1019。 |
4 |
11月20-27日 |
方案制定 |
各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领导组成员、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成绩评定方式等内容,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
5 |
12月2-3日 |
资格审核 |
学院对本单位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后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转送至转入学院。 |
6 |
12月9-31日 |
学院考核 |
学院根据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并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
7 |
1月2-3日 |
学校复核 |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拟转专业名单进行复核。 |
8 |
1月15-20日 |
资格终审 |
对拟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成绩进行终审。 |
9 |
2月12-16日 |
公示录取 |
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录取并发文。 |
10 |
2月17-18日 |
办理手续 |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凭通知书到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报到,同时处理选课事宜。 |
三、学生的学籍管理
学生转专业后需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入学院做好学生的课程衔接与学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完成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制定修读计划。
(一)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学习要求高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可以进行学分认定,以原成绩计入成绩档案;低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应予重修。
(二)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其余的课程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可以认定为选修课计入成绩档案。
(三)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由学院安排学生重修,参加统一安排的重修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不占转专业指标。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建议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转专业意愿做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三)各学院应做好转入、转出学生的通知、注册、学生管理等工作,做好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等工作,确保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