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5〕1号)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教学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压实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培训、应急处置培训和巩固强化安全技能培训等,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安排
(一)自查整改(2025年5月26日前)
1.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摸排自查。
2.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单位结合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2-4),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word电子版与PDF签章扫描件报送至教务处。
(二)学校重点检查与迎接上级部门调研(2025年6月—9月)
学校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实验室检查与调研工作,对相关单位本次自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分类分级认定情况开展现场检查,侧重教育部、省教育厅专家调研时关注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难点、痛点问题,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工作开展期间,教育部、省教育厅专家将视情况组织专家赴部分高校开展实地调研,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重点调研相关准备工作。
(三)总结整改(2025年9月—10月)
学校结合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实验室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教学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培训活动及安全教育,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教务处联系人:翁 拓 027-8173069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4.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