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湖北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精神,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落实教育部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的要求,教务处决定开展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达到协议约定的结题期限、已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上提交结题材料且企业验收通过的项目。
二、结题流程
1.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企业及项目需求,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验收。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9月26日前通过平台完成企业验收工作。
2.项目负责人提交校级结题材料
拟结题项目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以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一份)(附件2)及支撑材料清单等,所属教学单位审核,负责人盖章签字后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其中附件2和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
3.教学单位提交结题汇总表
9月30日前,相关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签字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附件3)以及各类结题相关材料。
4.学校组织专家结题验收
教务处将择日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工作。
三、项目认定
2024年7月以前获批立项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仍然按照省级项目认定。2024年7月以后获批立项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校级。
联系人:韩洁 电话:027-81731893
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申请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