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张玮伦等7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休学期满未按期提出复学申请,已达到退学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学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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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姓名 |
专业 |
退学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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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804035 |
张玮伦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4款、《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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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805033 |
聂琳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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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01063 |
丁赵蕾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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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04004 |
赵宗兴 |
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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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307040 |
赵万浩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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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02057 |
郭晓蕾 |
风景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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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04019 |
姚阳 |
产品设计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2款、《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四条第3款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
二、送达方式说明
因对上述学生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通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为10日,自2026年5月7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止。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四、陈述与申辩
学生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学院或教务处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学校将按规定作出正式退学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27-81731657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