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江夏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现将我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包括高中阶段、中小学阶段以及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对象为我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且成绩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二)2021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高中、初中阶段教师资格;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
(三)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等条件。
三、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于5月6日至5月18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承诺书,选择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二)网报时,请准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中小学阶段及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江夏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点: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三)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认定申请表》,若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会影响审批后的《认定申请表》生成。申请人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承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打印1份,通过浏览器打印功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
高中阶段:5月19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中小学及幼儿园阶段:5月24日-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教务处学籍科(得一堂2239)
(二)现场确认应携带材料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 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4.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须使用规定体检表,1张A4纸正反打印,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 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原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阶段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以上所有材料按资料袋封面顺序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进行申报;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照上述顺序放置。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资料袋封面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可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han.gov.cn/index/首页“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页面下载。
5.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详见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http://jyj.wuha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4/t20210402_1661133.shtml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用)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7-81731657 QQ:610278189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