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研项目管理,提高研究水平和效率,现决定开展2021年教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6年—2018年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020年提交《教研项目结题申请》但未能结题的项目。
2016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教研项目以后将不再受理。
二、结题时间
2021年6月下旬。
三、结题工作要求
1.校级教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并按照要求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六份),同时提交可体现研究项目成果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支撑材料》(一式六份)。教务处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修改好的《结题验收表》、《结题支撑材料》各一份,以及电子材料交教务处存档。待收齐全部材料后,印发校级教研项目结题证书。
2.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并按照要求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六份),同时提交可以体现研究成果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支撑材料》(一式六份)。教务处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支撑材料》各一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收齐全部材料后,报送教育厅审核验收。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并按照要求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六份),撰写《总结报告》(一式六份),以及体现研究项目成果的《研究成果(评审材料)》(一式六份),教务处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各一份,修改好的《成果评审表》、《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包含《总结报告》)各一式二份,以及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收齐整理全部材料后,统一报送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评审验收。
四、结题程序
1.6月15日前,拟结题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教研项目结题申请》(2020年已经提交申请的不再重复提交),以及结题相关材料。不能按期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2. 6月18日前,各学院(部)按结题要,向教务处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以及各类结题相关材料。
3. 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具体评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