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教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1-05-28 09:47:38|浏览人次:5538

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研项目管理,提高研究水平和效率,现决定开展2021年教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6年—2018年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020年提交《教研项目结题申请》但未能结题的项目。

    2016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教研项目以后将不再受理。

    二、结题时间

    2021年6月下旬。

    三、结题工作要求

    1.校级教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并按照要求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六份),同时提交可体现研究项目成果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支撑材料》(一式六份)。教务处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修改好的《结题验收表》、《结题支撑材料》各一份,以及电子材料交教务处存档。待收齐全部材料后,印发校级教研项目结题证书。

    2.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并按照要求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六份),同时提交可以体现研究成果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支撑材料》(一式六份)。教务处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支撑材料》各一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收齐全部材料后,报送教育厅审核验收。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并按照要求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六份),撰写《总结报告》(一式六份),以及体现研究项目成果的《研究成果(评审材料)》(一式六份),教务处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各一份,修改好的《成果评审表》、《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包含《总结报告》)各一式二份,以及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收齐整理全部材料后,统一报送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评审验收。

    四、结题程序

    1.6月15日前,拟结题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教研项目结题申请》(2020年已经提交申请的不再重复提交),以及结题相关材料。不能按期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2. 6月18日前,各学院(部)按结题要,向教务处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以及各类结题相关材料。

    3. 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具体评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支撑材料

      5.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6.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7.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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