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布局与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启动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编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骨干教师、资深行业企业人员等任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本科专业调整基本原则
1.聚焦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聚焦湖北“大文创、大健康”产业、“51020”现代产业体系等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新兴学科专业,推动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精准对接、互促互进。
2.突出优势特色。构建与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明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方向,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优势发展、特色发展。
3.加强学科专业融合。注重产业需求导向,强化学科交叉融合,鼓励探索“艺科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落实质量保障。对标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武设院〔2022〕46号)要求,持续推进学科专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与要求
1.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武设院〔2021〕131号),通过新设、升级改造、撤销等举措,落实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学校整体调整优化20%以上专业布点,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
2.研究与调研。请各学院认真研究《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充分调研学科发展前沿、行业发展趋势、社会用人需求等,明确专业发展方向,突出优势特色,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形成本学院专业特色发展计划,合理制定建设方案,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本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 系 人:韩洁
联系电话:81731893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