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08-01 09:04:16|浏览人次:1229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3〕6号)及《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要求,现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安全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实验室“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及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尤其对重点实验室和薄弱环节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做好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巡查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按照“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应突出重点,对易发生事故和产生不良影响的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整治。排查整治活动要关注实验室管理规章及操作规范是否遵守,危化品、压力容器、废弃物、高温高压等危险源管理是否规范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好防护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三、规范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查监管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留校进行实验的师生实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禁止学生在无值班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开展实验,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开展实验(包括加热、烘干、电池性能测试等)。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两人在场,并提前做好应急措施。

    (二)落实实验室值班巡查工作

       各实验室严格落实好假期实验室开放及值守工作,重点关注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实验室安全风险。保持值班人员联系畅通,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因学生毕业、教科研需求需要开放的实验室,请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并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和安全巡查记录工作,每天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巡查日志》(附件1),巡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留校进行实验的师生实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禁止学生在无值班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开展实验,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开展实验(包括加热、烘干、电池性能测试等)。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两人在场,并提前做好应急措施;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落实好各类危险源管控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按期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前期学校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利用暑假期间做好整改,做好相关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过程材料,并于2023年8月28日之前提交《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做好实验室建设及运维服务

       学校相关部门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条件立项建设。加强用水、用电、用气保障及安全管理,做好危化品等实验耗材申购领用,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等事务,切实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巡查日志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