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1学期 大学生综合性实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09-25 09:31:15|浏览人次:1422

各教学单位:

   综合实训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为进一步提升综合实训项目质量,鼓励跨专业交叉与融合,学校决定组织本学期大学生综合性实训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拟申报综合性实训项目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或课程

教学目标的要求,条理清晰、方案可行,课时控制在24学时左右,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基于真实项目开展多领域实践,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鼓励积极与行业企业开展合作,开设“产教融合、真题真做”的实训项目。

   (二)综合性原则。强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在实践技能训练基础上,重视拓宽学生知识面。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研制多专业、多学科知识交叉融合的综合实训项目。

   (三)实效性原则。项目选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大文创”“大健康”学科专业集群发展定位,体现“艺科融合”人才培养特色,结合社会经济热点问题或教科研课题中子课题等进行申报。

    二、立项程序

   (一)选题申报。各教学单位应紧紧围绕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能同时体现课程思政元素与专业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方案,明确教学目标、教学要求、主要内容、项目特色、开课计划及考核方式等。开课计划将作为教学单位加强综合实训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拟申报项目名称不得与之前已建项目名称重复。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综合性实训立项申报表》(附件1),经教学单位审查通过后报送学校评审。

   (二)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综合性、真实性、创新性及可行性等方面内容。

   (三)立项公示。学校发文公布立项情况,并启动经费支持。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由“双师双能型”教师担任且立项后不得更换,应立足于现有教学条件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前期已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本次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跨2个及以上专业遴选学生并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项目限报20—30人,每名学生限报1个项目。

   (二)项目实施。项目团队组建之后,项目负责人应全程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及时向所在院(部)及相关部门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保证项目按计划开展。

   (三)项目结项。项目建设完成后,需提供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实训成果及学生成绩等材料。

   (四)项目资助。学校设立专门经费支持学生开展综合实训,学校按项目学时计工作量;对参与实训项目且考核合格的学生记课外学分1学分;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指导项目打印费、示范教具及成果展示等发生的费用。

   四、项目申报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遴选一批高质量综合性实训项目,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及初评工作,每个专业仅限报1项。

   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大学生综合性实训立项申报表》(一式3份)、《大学生综合性实训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签字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材料文件夹命名为“23-24-1综合实训-单位名称”发送电子邮箱714917761@qq.com。

   联系人:程凤,027-81730695。

 

 

   附件:1.大学生综合性实训立项申报表

       2.大学生综合性实训立项申报汇总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