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武设院〔2021〕82号)有关规定,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毕业论文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在分管教学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学处负责总体管理与协调,学院和系(教研室)负责各环节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第7学期第4-5周)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
2.对指导教师、学生及教学人员进行动员,明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论文写作专题讲座。
3.检查落实实验条件、实验实训场所。
(二)征题、审题与选题(第7学期第6-8周)
1.严格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
2.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申报毕业论文选题,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毕业论文选题。
3.各专业通过师生互选或协商分配,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报教务处备案。
(三)任务下达(第7学期第9-10周)
1.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进度安排和基本要求等。
2.学院组织各系(教研室)审查任务书下达情况。
(四)开题(第7学期第11-14周)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2.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书。
3.各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五)中期检查(第8学期第4-5周)
1.检查内容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创作)进展、论文初稿等完成情况及质量,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的纪律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安排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等。
2.各学院组织各系(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互查。
3.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
(六)论文撰写(第8学期第6-10周)
1.学生初步完成课题研究(创作)内容。
2.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论文写作专题讲座,指导学生按规范撰写论文或报告。
3.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七)论文评阅(答辩前1周)
1.各专业提前拟定评阅、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并将工作安排报送教务处备查。
2.学生将毕业论文的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指导教师,并做好答辩准备。
3.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评阅答辩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评阅答辩。
4.指导教师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并评定指导教师评阅成绩。
5.评阅教师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并评定评阅成绩。
(八)毕业设计评阅及展演(2024年5月中旬)
1.艺术类本、专科生集中展示设计作品。
2.学生向学院按要求提交全套毕业设计作品。
(九)答辩(2024年5月28日前)
1.各答辩小组教师提前审阅答辩学生论文,拟定答辩提纲,做好答辩准备。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合格后,提交学校查重。重复率工、农类低于20%(含20%),文、经、管、艺类低于30%(含30%),方可参加答辩。
3.学生参加小组答辩,答辩过程中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4.答辩小组拟定答辩意见,评定答辩成绩,折算综合成绩。
(十)复议(2024年5月30日前)
1.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对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审查,对成绩为优秀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进行复议,确定最终成绩及等级。
2.毕业论文成绩经各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十一)档案整理(2024年6月6日前)
学生根据评阅、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文本,经指导教师检查无误后按规范要求装订成册,连同其它材料一起上交学院存档,同时上交全套电子版材料。
(十二)优秀评选(2024年6月)
各学院组织评定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工作,教务处组织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十三)校级抽检(2024年6月-7月)
学校组织校级抽检,各学院根据专家评议与反馈意见,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十四)工作总结(2024年7月)
各学院总结毕业论文工作,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分析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制定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等。重点抓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等关键环节指导和督查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应召开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毕业论文管理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提升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家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
(三)把握各环节节点。各学院注意把握毕业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可根据专业特点及教学要求,对部分环节时间安排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影响成绩上报和材料归档工作。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明确职责及要求。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毕业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各学院应根据2023届校级专家抽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过程管理,避免突击和应付检查行为,提升2024届毕业论文质量。
联系人:程凤 联系电话:027-81730695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