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4-08-26 09:33:03|浏览人次:371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4〕5号)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武设院〔2023〕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武汉”“红安”两校区的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一)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内容,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以及水电、消防、仪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二)检查实验室开学准备情况。暑假期间停用的实验场所,尤其针对地下空间,要提前做好通风透气,避免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有害气体危害师生安全。检查实验场所是否存在积水渗水等问题,如有需要维修的地方,请及时报修。

    做好仪器设备重启前的调试和维护,确保设备齐备且功能正常,对于发现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实验场所要整洁有序,实验用品规范放置。走廊、过道不堆积杂物,确保应急出口、逃生通道通畅。

    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台账本的存档和更换,以及课表放置信息栏等相关工作。

    三、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2024年8月22日-8月27日)

    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见附件),并于8月28日之前提交电子和纸质盖章版至教务处。

    (二)学校检查(2024年8月28日)

    学校组织教务处、党委保卫部、资产与信息化处及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三)整改提高(2024年8月29日-9月30日)

    各教学单位针对本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确保学生开学前整改到位,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台账记录。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要求以及责任书规定职责,落实责任。

    (三)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附件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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