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5-01-11 16:28:18|浏览人次:255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历次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以着力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按照“学院(部门)规划申报+学校统筹整合”的思路,评选部分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教学成果,推进学校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奖突出奖励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创新性、已形成典型模式或重要成果,以及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优先奖励获批省级及以上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项目且成效显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新工科与新文科建设、课程体系改革、课程教材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践等,鼓励学科交叉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及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公共基础课与专业教育融合等方面的改革探索。

  三、评选条件

  (一)申报成果条件

  1.成果育人导向突出,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价值导向;成果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理念、方法先进,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方案及有效的解决方法,具有实施成效的数据支撑,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2.成果校内首创或有显著成效,在全校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已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须有校级及以上已结题通过的教研项目教规课题做支撑。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申报人条件

  1.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果主要完成人中的第一完成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主要完成人为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2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四、奖项与限额

  (一)评选数量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二)申报限额

  原则上,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限报1项,在招本科专业数超过6个的教学单位可申报2项。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从本次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评选以教学单位(部门)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材料提交

  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3.成果支撑材料(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3)(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三)形式审查

  教务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

  (四)专家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必要时将组织现场答辩。

  (五)公示与表彰

  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彰。

  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24日中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洁;  联系电话:81731893。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4.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