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5〕1号)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武设院〔2023〕14号)要求,为确保期末及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单位建立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管理责任落实到每间实验室。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一)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须于2025年7月3日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以及水电、消防、仪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治理和过期试剂等毕业生物品的清理工作。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2025年7月4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本次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室中心主任及实验员均需参加。
(三)隐患整改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1),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确保放假前整改到位,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马上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实验。
三、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强化安全使用管理
对暑期准备使用的实验室需做全面摸底登记,明确安全责任人,未登记的不得开放使用。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完成安全整改及卫生清理后,要切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因教科研需求开放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做好安全评估,加强对留校师生的实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准入制度。禁止学生在无值班老师在场或无人看管时开展实验,开展高温、高压等危险性实验必须按规程操作,确保两人在场并提前做好应急措施。
(二)落实值班与巡查
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暑期实验室值班工作,明确值班职责,假期有施工的实验室需专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隐患区域每日巡查,做好使用登记和安全巡查记录,每天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巡查日志》(附件2)并存档备查。
(三)完善应急机制预案
各教学单位须确定实验室应急负责领导及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暑期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对重点实验室和薄弱环节制定严密防范措施。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强化应急准备,做好高温、大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巡查日志
(附件以电子版形式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