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集中性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学校《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习管理办法》(武设院〔2023〕25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武设院〔2023〕2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提升实习质量,现将2025-2026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职责。学校负责统筹规划实习教学改革,完善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组织实习工作检查、协调及备案,监督实习经费使用及安全保障等落实情况。
(二)学院职责。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实习计划;负责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签订(一式三份)、指导教师选派;全过程监管实习质量,组织成绩评定与总结反馈。
二、实习形式
鼓励各学院采取集中实习、顶岗实习等实习形式,以保障实习质量。确因条件有限或情况特殊无法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采取分散实习的形式,对分散实习要加强指导和管理,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实习基地,签订合作协议(一式三份),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提出毕业实习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安排实习负责人,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二)加强过程管理。鼓励使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xybsyw.com,以下简称“平台”),依托平台有效开展毕业实习全过程管理,在实习前2周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填写《实习计划书》,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经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分散实习生须在实习前两周提交《分散实习审批表》和《分散实习单位接收函》,经指导教师初审,系(教研室)主任审查,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实习。
指导教师根据实习计划,跟踪和管理学生实习全过程,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质量,填写《实习课程教师指导记录表》,集中实习按实习单位集中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分散实习按学生人数记录(1人1表),每周不少于1次。
学生在实习结束后1周内提交《实习单位考核登记表》、《实习手册》;指导教师完成成绩评定,针对未经审批擅自实习者,成绩一律不予认定。
(四)加强基地建设。突出信息化管理,发挥实习基地作用,重点培育省级示范实习基地,体现专业特色,为提升资源利用率,鼓励集中实习单基地人数不少于10人。有效运用“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开展实习基地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累积形成实习基地应用数据,让基地成为学生走向社会的桥梁。
四、实习经费
各学院要遵守学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毕业实习前两周分专业报送《实习计划书》PDF电子版,合同/协议原件交至学科实践科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凤、翁拓 联系电话:81730695
“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加入校友邦微信工作群。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