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26〕2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参加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展演项目及参加对象
(一)展演项目
共分四大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分集体/个人项目);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
3.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术论文、教学改革案例。
(二)参加对象
1.学生群体:全校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分为甲、乙两组:
甲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活动主体,集体项目不得混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艺术类专业学生。要求:艺术作品(影视除外)每生限报1件。
2.教师及管理人员: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面向全校教职工、美育相关科研人员申报,可个人或多单位联合申报。
3.指导教师:艺术作品(影视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艺术表演节目和影视作品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4.校外人员:原则上不纳入参赛范围,工作坊及成果申报需以本校为第一依托单位。
三、活动安排
校级展演将根据展演项目分阶段实施,将结合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建党纪念日、毕业季等节点开展院级、校级活动,实现“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
(一)艺术表演类(校团委承办)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分集体/个人项目)校级展演暂定2026年6月下旬举行,展演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如有变化,校团委另行通知。
(二)其他三类展演项目(教务处承办)
作品提交时间:2026年6月25日前,将作品的高清图片(参照材料报送要求)、《报送表》(见附件)打包提交至教务处学科实践科。
校级评审时间:2026年6月26日-7月6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确定省赛推荐名单。
四、校内报送规则
总体比例,艺术作品中,甲组占比≥60%,乙组占比≤40%,摄影作品≤总数20%。
艺术作品类全校推荐≤20件,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每人限报1件,多人创作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美育改革创新成果论文≤5篇、教改案例≤5篇,以学校名义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报。
艺术实践工作坊不限数量往届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的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均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艺术表演类(2026年6月9日前提交至校团委):
1.校内初选。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各项目将于2026年6月下旬分时段进行现场初选,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初展时将视报名人数、项目类型、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参赛者密切关注校团委的通知。
2.作品选送。校内初审通过的节目将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视频录制。节目视频(MP4/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1GB,不得出现校名、人名)。
3.校内初选和作品选送均提交《高校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加盖学院公章)。
(二)艺术作品(2026年6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1.作品高清照片(JPG格式,≥5M,300dpi)+400字创作说明;
2.《高校艺术作品报送表》(加盖学院公章);
3.绘画/书法/篆刻原件待通知后提交。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2026年6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1.申报书+8分钟内实践视频;
2.《高校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表》(加盖学院公章)。
(四)美育改革成果(2026年6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1.学术论文(未公开发表,≥5000字,按规范排版);
2.教改案例(文字+可选视频/图片,≤5000字);
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申报书》(加盖学院公章)。
六、联系方式
所有参赛的同学需进入相应QQ群,并修改备注。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报送材料请提交至教务处学科实践科,地点:得一堂2139。
艺术表演类参赛者QQ群:297763301、其他展演项目参赛者QQ群:257750609
联系人:校团委傅老师:027-81730610、教务处金老师:027-81730695
报送邮箱:WIDSXTW@163.com(校团委)、654212012@qq.com(教务处)
邮件命名格式:「展演项目+学院+联系人+电话」
例:舞蹈+成龙影视学院+张三+电话、设计+公共艺术学院+李四+电话
附件1:《湖北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湖北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湖北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