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条件
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武设院[2022]118号)执行。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定通过,发放“双师双能型”教师聘书。
三、相关要求
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加强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相关条件认真开展初审工作。
各教学单位将附件1、2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于4月20日下班前统一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郑格格 邮箱:710242304@qq.com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