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04-20 10:45:29|浏览人次:1558

校属相关单位: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五育并举”和“四新”建设,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支持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支撑学校人才培养定位、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范围

   校属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两类。委托项目包括实验室教学改革类、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类、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类项目;一般项目为除了委托项目之外其他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一般项目各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委托项目各类别,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的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地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反映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总体要求,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项目经所在教学单位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上报。

  (二)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意参与省级推荐的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承担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所有参研人员当年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申报时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单位申报总数的80%。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需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申请简表》(附件3),《申请书简表》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单位”等字眼代替。

   2.各单位在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基础上,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6月16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简表》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材料均采用正反打印,A3骑缝装订或A4胶装由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3.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力量较强、预期成果重大的项目,学校将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对申报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时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联系人:韩洁     联系电话:81731893    邮箱:57320948@qq.com

 

   附件:1.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

       3.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简表 

       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0

重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