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附件1),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2)。现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和宣传,将通知转发给相关老师,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请拟申报的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查看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申报网址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教师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三)申报流程
与企业沟通——完成申报书——系统提交——学校审核——企业审核——签订协议——系统上传协议——学校二次审核——企业二次审核——教育部教育司审核——立项公示
二、材料提交
(一)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7月28日之前上报教务处教研科。
(二)申报项目需在学校二次审核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版1份、协议原件1份到教务处教研科备案存档。
联系人:韩洁 电话:81731893
三、相关说明
产教协同育人项目在职称评定中认定为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需结项,且积分减半。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
2.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3.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