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4〕5号)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武设院〔2023〕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落实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对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废弃物、仪器设备、用水用电等安全管理。做好低温、强降雪、冻雨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治理和过期试剂等物品的清理工作。
(一)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须于2025年1月6日前完成实验室“拉网式”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将电子和纸质盖章版《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2025年1月7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详见《2024-2025-1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安排表》(附件2)。
(三)隐患整改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确保放假前整改到位,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三、加强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开放管理。
要对寒假使用实验室的情况做好全面摸底登记,因教科研需求开放的实验室,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寒假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完成安全整改工作及清理卫生环境后,要采取切断水、电、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落实寒假实验室值班制度,做好实验室日常巡查。
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寒假实验室值班工作,做好开放实验室使用登记和安全巡查记录,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巡查日志》(附件3),巡查记录要存档备查。
(三)提升安全应急能力,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各教学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健全科学、有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实验室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